伊蒂哈德球场:用戶服務協議
伊蒂哈德对塔火车头 www.lowhiw.com.cn 1. 注冊提示
1.1
《證券市場紅周刊》雜志社(以下稱“紅周刊”)同意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其不時發布的操作規則提供基于互聯網的相關讀物的服務(以下稱“相關服務”)。為獲得相關服務,服務使用人(以下稱“用戶”)應當同意本協議的全部條款并按照頁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冊程序。用戶在進行注冊程序過程中點擊“同意”按鈕即表示用戶完全接受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條款。
1.2
用戶按照注冊程序注冊成功后,應對該用戶帳號和密碼負保管責任,并對該用戶帳號進行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法律責任。用戶可以隨時根據提示修改用戶的密碼。用戶不應將其帳號、密碼轉讓或出借于他人使用。如用戶發現其帳號遭他人非法使用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況,應立即通知紅周刊。因黑客行為或用戶的保管疏忽導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紅周刊不承擔任何責任。
2. 服務內容及使用規則
2.1
紅周刊相關服務的具體內容由紅周刊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例如瀏覽、搜索、論壇(BBS)、發表新聞評論等。
紅周刊保留隨時變更、中斷或終止部分或全部服務的權利。
2.2
對于用戶通過紅周刊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于論壇(BBS)、新聞評論等)上傳到紅周刊網站上可公開獲取區域的任何內容,用戶同意紅周刊具有免費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銷的、非獨家的和完全再許可的權利和許可,以使用、復制、修改、改編、據以創作衍生作品、傳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內容(整體或部分),和/或將此等內容編入當前已知的或以后開發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體或技術中。
2.3
2.3.1紅周刊提供的部分相關服務[例如::《證券市場紅周刊》、《證券每日通》、《三枝花》、《機構內參》、《紅K線》、《基金投資指南》、“國際大師教程(《戴若.顧比交易必備GTE課程》》)”、顧比分析軟件)均為收費服務,用戶使用收費服務須向紅周刊支付相應的費用。對于收費服務,紅周刊會在相關頁面上以及用戶使用之前給予用戶明確的提示,只有用戶根據提示確認其愿意支付相關費用并支付成功后,才能使用該等收費服務。如用戶拒絕支付相關費用,則紅周刊有權不向用戶提供該等收費服務。
2.3.2用戶在購買相關服務前請先充分體驗試用版本、詳細了解相關容,謹慎決策。用戶在辦理完支付手續并開通權限后,即可以獲得紅周刊提供的相應收費服務。該服務一經確認開通,便不可更換其它服務及辦理退款。
2.4
用戶希望獲得上述相關服務,須自行配備相關上網設備(如個人電腦及其他與接入互聯網有關的裝置),及所需的相關費用(如為接入互聯網而支付的電話費及上網費等)均應由用戶自行負擔。
2.5
基于紅周刊網站所提供的相關服務的重要性,以及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用戶應同意:
2.5.1提供詳盡、準確的個人資料。
2.5.2不斷更新注冊資料,符合及時、詳盡、準確的要求。
2.5.3一旦成為紅周刊的注冊用戶,紅周刊將通過電子郵件不定期地向用戶提供免費證券資訊及雜志方面的信息和服務,用戶將同意和接受并不視上述行為為垃圾郵件。
2.6
用戶在使用紅周刊相關服務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2.6.1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和法規;
2.6.2不得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網絡服務系統;
2.6.3遵守所有與網絡服務有關的網絡協議、規定和程序;
2.6.4不得利用紅周刊網站網絡服務系統進行任何可能對互聯網的正常運轉造成不利影響的行為;
2.6.5不得利用紅周刊網站網絡服務系統傳播任何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庸俗淫穢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資料;
2.6.6不得利用紅周刊網站網絡服務系統進行任何不利于紅周刊的行為;
2.6.7不得未經紅周刊書面協議授權,以任何形式盜賣紅周刊旗下的服務。
2.6.8如用戶在使用網絡服務時違反任何上述規定,紅周刊有權要求用戶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刪除用戶張貼的內容等、暫?;蛑罩褂沒褂猛綬竦娜ɡ┮約跚嵊沒Р壞斃形斐傻撓跋?。
2.7
針對某些特定的紅周刊相關服務使用通過各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網頁公告、電子郵件、站內消息等)作出的任何聲明、通知、警示等內容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用戶如使用該等紅周刊相關服務,視為用戶同意該等聲明、通知、警示的內容。
3.知識產權
3.1
本網站所有內容,凡注明“來源:證券市場紅周刊或其旗下任何一個電子雜志(如::《證券市場紅周刊》、《證券每日通》、《三枝花》、《機構內參》、《紅K線》、《基金投資指南》、《中國投資專刊》、“國際大師教程(《戴若.顧比交易必備GTE課程》)”、顧比分析軟件)”的所有商標、文字、圖片等資料,版權均屬《證券市場紅周刊》雜志社所有,受法律?;?。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刊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布/發表,僅可以作為私人和非商業用途而保存在某臺計算機內。已經與本刊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證券市場紅周刊",違者本刊將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3.2
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不得進行如下活動:
3.2.1進行任何商業行為;
3.2.2損害本刊或他人利益;
3.3.3任何違法行為;
3.3.4擅自同意他人繼續轉載、引用本網內容
3.3
本刊有權提出撤消合作媒體、網站已轉載的文章,相關媒體、網站應給予配合。
3.4
紅周刊不對因被轉載、傳播的過程及結果負責任。
3.5
紅周刊旗下的所有收費服務(例如::《證券市場紅周刊》、《證券每日通》、《三枝花》、《機構內參》、《紅K線》、《基金投資指南》、“國際大師教程(《戴若.顧比交易必備GTE課程》)”、顧比分析軟件)版權均歸紅周刊所有,只限開通權限的用戶網上在線瀏覽。任何非授權團體及個人不得以技術手段破解下載、復制、再造、創造與內容有關的派生讀物、傳播、盜賣,否則一經查實紅周刊有權不經通知封停用戶權限,情節嚴重者紅周刊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免責聲明
4.1
用戶明確同意其使用紅周刊相關服務所存在的風險將完全由其自己承擔;因其使用紅周刊相關服務而產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擔,紅周刊對用戶不承擔任何責任。
4.2
紅周刊不擔保網絡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戶的要求,也不擔保網絡服務不會中斷,對網絡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準確性也都不作擔保。
4.3
紅周刊不保證為向用戶提供便利而設置的外部鏈接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對于該等外部鏈接指向的不由紅周刊實際控制的任何網頁上的內容,紅周刊不承擔任何責任。
4.4
對于因不可抗力或紅周刊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網絡服務中斷或其它缺陷,紅周刊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用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4.5
用戶同意,對于紅周刊向用戶提供的下列讀物或者服務的質量缺陷本身及其引發的任何損失,紅周刊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4.5.1 紅周刊向用戶免費提供的各項網絡服務;
4.5.2 紅周刊向用戶贈送的任何讀物或者服務;
4.5.3 紅周刊向收費用戶提供的任何服務只作投資參考,使用前務請核實,風險自負。
5. 服務變更、中斷或終止
5.1
鑒于網絡服務的特殊性,用戶同意紅周刊有權隨時變更、中斷或終止部分或全部的網絡服務(包括收費網絡服務)。如變更、中斷或終止的網絡服務屬于免費網絡服務,紅周刊無需通知用戶,也無需對任何用戶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如變更、中斷或終止的網絡服務屬于收費服務,紅周刊應當在變更、中斷或終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戶(通過網站公告、郵件、站內消息形式),并應向用戶提供受影響服務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費服務。由紅周刊在其網站上發布的相關活動,用戶可以其真實信息于本網站注冊參與,紅周刊保留對活動及其規則的解釋權及修改權。
5.2
紅周刊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提供網絡服務的平臺(如互聯網網站等)或相關的設備進行檢修或者維護,如因此類情況而造成收費網絡服務在合理時間內的中斷,紅周刊無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但紅周刊應盡可能事先在網站上,或通過郵件、站內消息形式進行通告。
5.3
如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紅周刊有權隨時中斷或終止向用戶提供本協議項下的相關服務(包括收費服務)而無需對用戶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5.3.1 用戶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
5.3.2 用戶違反本協議中規定的使用規則;
5.3.3 用戶在使用收費網絡服務時未按規定向紅周刊支付相應的服務費。
5.4
如用戶注冊的免費服務的帳號在任何連續一年內未實際使用,或者用戶注冊的收費網絡服務的帳號在其訂購的收費服務的服務期滿之后連續一年內未實際使用,則紅周刊有權刪除該帳號并停止為該用戶提供相關的服務。
6. 隱私?;?br />
6.1
?;び沒б絞嗆熘蕓囊幌罨菊?,紅周刊保證不對外公開或向第三方提供單個用戶的注冊資料及用戶在使用網絡服務時存在的非公開內容,但下列情況除外:
6.1.1 事先獲得用戶的明確授權;
6.1.2 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6.1.3 按照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6.1.4 為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
6.1.5 為維護紅周刊的合法權益;
6.2
紅周刊可能會與第三方合作向用戶提供相關的服務,在此情況下,如該第三方同意承擔與紅周刊同等的?;び沒б降腦鶉?,則紅周刊有權將用戶的注冊資料等提供給該第三方。
6.3
紅周刊會不斷提高自身網絡安全性,但因黑客等第三方違法行為導致信息泄漏,紅周刊會積極配合調查,不承擔相應責任。
6.4
在不透露單個用戶隱私資料的前提下,紅周刊有權對整個用戶數據庫進行分析并對用戶數據庫進行商業上的利用。
7.違約賠償
用戶同意保障和維護紅周刊及其他用戶的利益,如因用戶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而給紅周刊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損失,用戶同意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
8. 協議修改
8.1
紅周刊有權隨時修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一旦本協議的內容發生變動,紅周刊將會直接在紅周刊網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協議內容,該公布行為視為紅周刊已經通知用戶修改內容。紅周刊也可通過其他適當方式向用戶提示修改內容。
8.2
用戶如果不同意紅周刊對本協議相關條款所做的修改,有權停止使用相關服務。如果用戶繼續使用相關服務,則視為用戶接受紅周刊對本協議相關條款所做的修改。
9. 通知送達
9.1
本協議項下紅周刊對于用戶所有的通知均可通過網頁公告、電子郵件、站內消息等方式進行;該等通知于發送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
9.2
用戶對于紅周刊的通知應當通過紅周刊對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聯系信息進行送達。
10. 法律管轄
10.1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并受中國法院管轄。
10.2
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紅周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 其他規定
11.1
本協議構成雙方對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及其他有關事宜的完整協議,除本協議規定的之外,未賦予本協議各方其他權利。
11.2
如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本協議的其余條款仍應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11.3
本協議中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在解釋本協議時應被忽略。